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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起,这些外贸新规实施
2023.08.04
  • 我国对部分无人机及无人机相关物项实施临时出口管制
  • 中国与新西兰原产地电子联网升级
  • 浙江自贸试验区提升行动方案出台
  • 我国对锂离子电池组、移动电源实施CCC认证管理
  • 中国恢复新加坡和文莱公民15天免签入境政策
  • 欧盟对涉华球扁钢作出反倾销初裁
  • 欧盟新电池法规正式生效
  • 欧盟发布食品接触塑料最新修订法规
  • 英国公布相关进口标准和规定准则指引说明
  • 英国颁布UK REACH修订版法规
  • 德国WEEE强制生效
  • 巴西公布跨境网购进口税新规
  • 阿根廷发布进口食品注册指南
  • 南苏丹规定进口商品必须具有合格证书
  • 南苏丹对进口汽车进行强制检测
  • 秋交会展区有重大调整
8月外贸新规

1.我国对部分无人机及无人机相关物项实施临时出口管制

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国防科工局、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发布关于对部分无人机实施出口管制的公告。

公告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有关规定,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经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决定对特定无人驾驶航空飞行器实施临时出口管制。

公告原文:

http://aqygzj.mofcom.gov.cn/article/glml/202307/20230703424616.shtml

2.中国与新西兰原产地电子联网升级

自2023年7月5日起,“中国—新西兰原产地电子信息交换系统”升级功能上线运行,全面实现在《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中国—新西兰自由贸易协定》(以下简称《中新自贸协定》)项下新西兰签发的原产地证书和原产地声明(以下统称“原产地证明”)电子数据传输。

在此之前,中国-新西兰优惠贸易原产地信息交换仅实现了原产地证书联网。

本次公告后,增加支持:中国-新西兰优惠贸易“原产地声明”电子联网;RCEP协定项下中国/新西兰两国之间原产地证书和原产地声明联网。

原产地证信息联网后,报关人员无需在中国电子口岸优惠贸易协定原产地要素申报系统预录入。

公告原文:

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302266/302267/5142507/index.html

3.浙江自贸试验区提升行动方案出台

近日,为推动自贸试验区提升发展,打造新征程上高水平对外开放新高地,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行动方案(2023-2027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

据了解,《行动方案》共三大部分,包括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行动方案》深入实施“地瓜经济”提能升级“一号开放工程”,全面实施自贸试验区提升战略,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以制度型开放为重点,深度参与全球产业分工合作,加快打造高能级开放大省。

4.我国对锂离子电池组、移动电源实施CCC认证管理

市场监管总局日前发布公告,自2023年8月1日起对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移动电源实施CCC认证管理。自2024年8月1日起,未获得CCC认证证书和标注认证标志的,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公告原文:

https://www.samr.gov.cn/zw/zfxxgk/fdzdgknr/rzjgs/art/2023/art_ad15150414fe40d3807857910bff7118.html


5.中国恢复新加坡和文莱公民15天免签入境政策

7月26日0时起,中国恢复新加坡和文莱公民15天免签入境政策,对持普通护照来华经商、旅游观光、探亲访友和过境的新加坡/文莱公民15天免签入境政策。此前已获发来华签证的新加坡/文莱公民,所持签证继续有效。已受理的签证申请,将正常审发。

6.欧盟对涉华球扁钢作出反倾销初裁

2023年7月12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和土耳其的球扁钢(SteelBulbFlats)作出反倾销肯定性初裁。初步中国企业的临时反倾销税为14.7%。

涉案产品为宽度不超过204毫米的非合金球扁钢,涉及欧盟CN(CombinedNomenclature)编码ex72165091(TARIC编码为7216509110)项下的产品。

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1年10月1日-2022年9月30日,损害调查期为2019年1月1日至倾销调查期结束。

公告自发布次日起生效,有效期为6个月。

7.欧盟新电池法规正式生效

经欧盟理事会的批准,7月4日,欧盟新电池法生效

根据该法规,自相关时间节点开始,未来新的电动汽车(EV)电池、LMT电池和容量大于2千瓦时的工业电池,必须具备碳足迹声明和标签,以及数字电池护照才能进入欧盟市场,并对电池重要原材料的回收比例作出了相关要求。

该法规被业界视为,未来新电池进入欧盟市场的“绿色贸易壁垒”。

对于中国的电池企业和其他电池制造商来说,如果想要在欧洲市场销售电池,将面临更为严格的要求和限制。

8.欧盟发布食品接触塑料最新修订法规

2023年7月12日,欧盟发布食品接触塑料EU10/2011的第16次修订案(EU)2023/1442。本次发布的修订案除了例行对授权单体、其他起始物质、微生物发酵获得的大分子、添加剂和聚合物生产助剂的联合清单(正面清单)进行增删以外,还加强了对邻苯类物质的管控,包括降低邻苯类物质的限值,增加组限制等。该修订案将于发布的20天后,即2023年8月1日正式生效。

在本法规生效前符合(Eu)10/2011的塑料材料和制品,可继续投放市场至2025年2月1日直到库存耗尽。

9.英国公布相关进口标准和规定准则指引说明

英国外交部及商业暨贸易部于6月19日公布进口标准和规定准则指引(Guidance) ,提供出口到英国及在英国市场销售相关标准和进口规定简要说明。

针对进口产品标准、进口法规及进口管制,请见这里:

https://www.gov.uk/guidance/placing-manufactured-goods-on-the-market-in-great-britain

10.英国颁布UK REACH修订版法规

英国HSE官方网上正式发布UK REACH 2023 No.722修订版法规,宣布UK REACH注册的过渡性条款将在现有基础上延期三年,该法规于2023年7月19日正式生效。

UK REACH(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法规是英国监管化学品的主要立法之一,法规规定英国境内生产制造、销售以及进口分销化学品,都需要符合UK REACH的规定,但北爱尔兰则继续适用欧盟的REACH法规。

UK-REACH规定在英国制造或进口到英国的化学物质必须在HSE(健康与安全局)注册,注册内容包括该物质的危害、用途和暴露信息等。

注册信息被HSE用于监管目的,也可用于注册者为自己和供应链下游用户确定适当的风险管理措施。

11.德国WEEE强制生效

根据德国《电气和电子设备法》(ElektroG) 最新规定,立法提案规定德国WEEE过渡期延长至2023年 6月份。即,2023年7月1日起正式全面对进入德国市场的EEE产品进行强制管控。

销往德国的商家如果没有在2023年7月1日前对EEE产品完成注册,德国监管机构将永久禁止该商家将其EEE产品投放德国市场。

同时,下游分销商将不得继续出售该商家的电气电子设备产品,电商平台将不得继续允许该商家上架或销售对应的EEE产品,跨境供应链服务商(物流、仓储等)也将不得为该商家的EEE产品提供各类服务。

12.巴西公布跨境网购进口税新规

根据巴西财政部公布跨境网购进口税新规,8月1日起,在已加入巴政府Remessa Conforme计划的跨境电商平台上产生且金额不超过50美元的订单将免缴进口税,否则将被征60%的进口税。

今年以来,巴财政部曾多次表示将取消50美元及以下跨国网购免税政策,但迫于各方压力,该部决定加强对各大平台监管,同时维持现有免税规则

13.阿根廷发布进口食品注册指南

阿根廷国家食品药品及医疗技术管理局发布关于进口食品的注册指南,进口食品必须通过国家食品研究所(INAL)授权并通过联邦食品控制信息系统(SIFeGA)进行注册。
从2023年7月1日起,拥有ASSAL颁发的进口产品证书的如需申请修改或重新注册,就必须向国家主管部门进行相关手续的办理。
对此,相关部门将核实签发的背景和记录,并进行评估和签发授权。

更多详情参见:

https://www.argentina.gob.ar/noticias/registro-de-productos-alimenticios-importados-autorizados-por-la-assal 

14.南苏丹规定进口商品必须具有合格证书

南苏丹贸易与工业部部长发布命令,要求对所有进入南苏丹的货物强制签发进口前标准证书。所有进口商、贸易商和出口商在货物到达边境哨所进行清关前,必须出示商品合格证书(COC)和进出口许可证,否则将面临相当于货物价值40%的罚款。

该强制性合格证书已于2023年6月21日在所有边境点实施。

15.南苏丹对进口汽车进行强制检测

南苏丹国家标准局和日本私营公司东非汽车公司(EAA)达成了一项协议,规定对所有进口机动车和零部件进行入关前强制性检测。

这项为期5年的合约包括提供检测服务,在装运前核实所有进口汽车及零配件的产品是否符合标准,并淘汰不合格产品。

协议规定,任何没有EAA证书和标签的进口汽车均不允许进入南苏丹。根据规定,每辆进口汽车将被收取高达150美元的检验费。

16.秋交会展区有重大调整

为推动广交会创新发展,更好助力外贸稳规模、优结构,经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广交会从第134届起,对各展期展区进行优化调整,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将建筑及装饰材料展区、卫浴设备展区从第一期调至第二期;
二、将玩具展区、孕婴童用品展区、宠物用品展区、个人护理用具展区、浴室用品展区从第二期调至第三期;
三、将工程农机展区拆分为工程机械展区和农业机械展区;
四、第一期化工产品展区更名为新材料及化工产品展区,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展区更名为新能源汽车及智慧出行展区。
优化调整后,广交会出口展共设展区55个,各展期对应展区设置详见通告全文。

通告地址:

https://www.cantonfair.org.cn/zh-CN/posts/642924253549133824